科举

中国科举制度的完善,经历了漫长的过程。萌芽于南北朝时期,兴起于隋唐,鼎盛在明清。唐代的科举每年春天在京师长安举行,简称“省试”。应试者主要由两部分组成:“生徒”和“乡贡”。“生徒”是指官办学校的学生,而“乡贡”则是在家自学或在民间私塾学成,到县、州应试,经地方考试合格,再到京城应试。

因此,“乡贡”一般要在前一年参加地方的“秋闱”,通过后,第二年才能参加京师的“春闱”。乡贡的第一名,被称为“解元”。“春闱”第一名,就是我们熟知的状元。

以科举制度最为成熟和公平的明朝为例,科举分为县试、府试、院试、乡试、会试和殿试

其中县试是由县里举办;
府试是由地方州府举办,县试过关者才能参加;
院试是由省里的提学主持,府试过关者才能参加院试,考中者被授予秀才称号,
县试、府试和院试的第一名都被称为案首。
这三次考试被古代读书人称为小考,属于科举基层考试,一般是每三年举办两次。

乡试

而乡试是由省里举办,拥有秀才资格者方可参与乡试,考中者被称为举人,乡试第一名被称为解元。乡试每三年才举办一次,所有的秀才,无论年龄大小都可参加,所以乡试解元的含金量远超过现在的高考省状元。

会试

会试是由封建王朝的礼部举办,各地举人需要进京参加会试,每三年举办一次。

排名

探花

“探花”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位列第三的进士的称谓,探花与第一名状元,第二名榜眼合称“三鼎甲”。

“探花”最早出现在唐朝,但在当时并非是指殿试进士的第三名,而是指及第庆典活动中的两位年轻进士。唐代进士及第后有一项活动是在杏花园举行探花宴,事先选择同榜进士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两人为探花使。由他们遍游名园,沿途采摘鲜花,然后在琼林苑赋诗,并用鲜花迎接状元。这项活动一直延续到唐末。探花使可以说是进士里的骄傲、所有人的牌面,所以就会选择最俊朗的人来担当。

“探花”最终成为科举第三名的代称是在宋朝。奠定了基础。北宋开宝六年,宋太祖正式建立殿试制度,规定在礼部试之后,由皇帝再次亲试进士,并确定名次。开宝八年,礼部试和殿试分别放榜,标志着三级考试制度正式确立。“探花”也由此正式成为科举第三名的代称。由于唐朝时留下的传统,探花一般是为一些年轻俊朗的进士准备的。
考试之后,状元、榜眼、探花和其他的优秀进士都会派往翰林院,状元任从六品,榜眼、探花任正七品